关于重新修订《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1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1980年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重新修订。我厅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认真修订和完善,现将最新版本发给各高校,请自行印制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填写。
下载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