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迁移模式,群众如果从甲地迁到乙地,先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凭《准迁证》回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群众在这期间需要往返于迁入地和迁出地之间,花费车费不说,而且耗费大量时间。为了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于今年成功研发了省级人口业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人口数据集中管理,并在全国率先推出“省内网上户口迁移”新举措。这是对我国实行了多年的户口迁移模式的重大变革和创新。
实行“省内网上户口迁移”后,通过网络流转户口信息,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承载户口信息,工作流程将较以往模式更为紧凑、严谨。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办理户口迁移时,一定要带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以免带来不便;迁移人员在原迁出户内为户主,而又不是整户迁移的,需先回原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迁往省外及从省外迁入的,仍按原来户口迁移模式办理。有关“省内网上户口迁移”的其他具体情况,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