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为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新类型的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Chenzhou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7(国标) 4373(省标)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八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及密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5日。
第十条 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择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输入、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执行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考生须向我院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为80元/生。缴费时间:2014年4月17-18日,领取准考证时到学院现场缴纳。
第十三条 准考证领取
报名者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以后,4月17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我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核准本人的报名信息后,须在打印的校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两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学院打印一份《湖南省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准考证》,加盖学院招生办公章后交考生保存以便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的,网上报名一律无效,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第十四条 命题、组考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郴州市教育局、市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综合课+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500分。
(1)文化综合课:分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文化课考试的命题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文化综合:9:00—11:30 下午:综合面试13:30—17:30。
3、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 学院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4、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 预录取结果查询: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4月23日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码在我院网站http://www.czzy-edu.com或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单独招生预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合计1000名)
系 |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招生科类 |
计划数 |
财会金融系 |
1 |
会计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70 |
2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50 |
|
3 |
金融保险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工商管理系 |
4 |
市场营销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60 |
5 |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20 |
|
6 |
电子商务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7 |
物流管理 |
3年 |
3500 |
文、理科、对口 |
20 |
|
旅游管理系 |
8 |
旅游管理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50 |
9 |
酒店管理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10 |
酒店管理(酒店财务管理方向)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工业自动化系 |
1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60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13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50 |
|
14 |
矿山机电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方向)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18 |
图形图像制作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19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2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40 |
21 |
汽车运用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22 |
数控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2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30 |
|
建筑工程系 |
24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80 |
2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40 |
|
26 |
工程造价 |
3年 |
4600 |
文、理科、对口 |
40 |
注: 此收费标准2013年经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带※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按省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上浮10%收费。住宿费1000元/年,书箱费600元/年。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根据考生文化综合课与综合面试的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如果没有录满,余额从参加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中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学院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预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czzy-edu.com和学院现场公布,考生可凭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7、考生录取确认: 4月23日前学院将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所有考生的名单和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5月8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拟录取考生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考生于5月6 日前向各学院纪检部门和省考试院提出申诉,预期不予受理。
8、录取通知书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高考报名时填报的地址。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学习的人员,一律在我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此类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须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有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由学院招生办初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审定。免试入学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曾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学院招生办审核。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补办照顾加分审批手续。加分条件:按照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待遇
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于2015年8月底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可转换一次专业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第二十三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安仁、宜章、汝城、桂东四个县的农村户籍学生享受罗霄山片区教育资助政策。
4、郴州市水库移民及子弟享受市本级移民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在考试、阅卷及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735-2353313、2353191
第二十五条
户 名: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学院帐号:640901040008992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http://www.czzy-edu.com
联系电话:0735-2351060 2353210 2353329 2322084(传真)
报名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邮政编码:423000
电子邮箱:hnczzyzsb@126.com
乘车路线:市内乘13、21、22、27、33、36路公共汽车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郴州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