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拟定23个专业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选拔热爱高职教育,具有技能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单招试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顺利推进,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覃正亚
组 长:李波勇
副 组 长:刘尧利、袁海林、鲁玉桃、李林、曹劲松、谢昌明、李景福、钟敏、侯文星
成 员:由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总务处、安稳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谢昌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机构及职责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
2019年学校单独招生计划为1000人。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及密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学校办公大楼一楼102室)。
2、报名时间:3月11日-3月底;
3、网上公示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月底;
4 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1--12日。
5、单独招生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核: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所有考生是否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办法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模式,总分为500分。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参加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
A、含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
B、文化考试的命题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C、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办法:语文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乘1.5,数学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英语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乘0.5。
(2)技能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满分为200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采用A卷;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采用B卷。
2、考试时间:4月13日
上午:文化考试:9:00—11:30
下午:技能测试:14:30—16:30
3、考试地点:原则上文化考试及技能测试在我院进行。
学院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录取工作程序
1、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的录取比例分别划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确保两类别间招生公平。如果没有录满或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余额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名单报单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经学校单招领导小组审核的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微信平台公示。
4、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省考试院的审核结果,于2019年8月中旬与统招生一并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8月底与统招生一并入学。
6、凡被学校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可调换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无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高考统招新生完全同等待遇。
8、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审查及体检复查。
八、日程安排
九、咨询方式
1、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zsjy.czzy-edu.com 查询
2、或通过电话查询
联系电话:0735-2351060 2353210 2353329 2322084(传真)
十、信息公开渠道
1、学校招生网:http://zsjy.czzy-edu.com
2、学校院内张榜公示。
3、学校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