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9年第二期建筑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考试组考方案
根据《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郴建函〔2019〕2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举办2019年第二期安管人员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为做好这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工作,服务好建筑施工企业,特制定如下组考方案。
考点设置
1、考点巡考:罗章华、李 林
2、考点主考:谢昌明
3、考点副主考:欧飞翔、文 潮
4、考点工作人员:谢红艳、何春生、梁瑞华、张庆林
5、保卫组:李瑞华、曹颂雄
6、保密组:邝松奇、李政
7、监 督:李太石
8、司 号:李 政(兼)
二、 工作职责
1、考点主考职责:负责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检查督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纪律,预防渎职行为发生。
2、考点副主考职责:协助考点主考做好与考试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保障考场设施能正常使用,保障考试顺利进行。主持现场的考试,汇总考试情况,不定期巡查考场情况,督促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考点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考场与监考的安排,落实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考点的布置;检查考场布置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借用安检器等设备。
负责考试期间试卷在考务办公室的保密、分发、收集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试卷的分发、试卷的收集、清点、试卷的密封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考务袋等考前准备工作;负责考试横幅、指示牌、考场分布图的定制、安放与回收等工作。
4、后勤保卫组工作职责:与物业公司对接,安排人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厕所卫生,确保校园的清洁;确保水电供应正常;负责考场(阶梯教室)的开关门。
考试区域周围划定警戒线,开考前30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和考生外,禁止任何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考试前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有序入场。引导监考老师及社会车辆停在规定的位置。认真做好相应的安保值勤工作,严格履行考试安保职责。
5、保密组工作职责:按照试卷保密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试卷的接送、运输,与考务组的试卷交接。
6、监考人员职责: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领试卷,组织考生进场,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核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信息,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在监考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按照监考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7、司号员职责:严格按照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组考方案进行司号。
8、监督人员职责:对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考试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检查组考过程是否规范,考风考纪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执行监考工作职责。
三、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考试地点: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7栋阶梯教室
四、考务安排
1.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16:00在学院办公楼101室参加考前会议。
2.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于2019年6月29日上午9:20在学院办公楼101室签到、领取试卷。
3.考场安排
考场 |
地点 |
考试人员 |
考试人数 |
监考人员 |
第一考场 |
阶梯教室711室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C3类) |
100人 |
雷云进 肖艳华 李 顺 |
第二考场 |
阶梯教室712室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C3类) |
49人 |
李怀为 李 晗 |
第三考场 |
阶梯教室713室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C2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C1类) |
27人 1人 |
艾述亮 段小莉 |
第四考场 |
阶梯教室721室 |
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 |
125人 |
雷海燕 张治虎 廖展毅 |
第五考场 |
阶梯教室722室 |
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 |
66人 |
匡伟祥 袁 菲 |
第六考场 |
阶梯教室723室 |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
45人 |
陈卫红 李丽田 |
五、考试现场管理工作流程
1、6月28日下午16:00,考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到岗到位,副主考主持召开考前会议,安排考务工作,考务培训,考场布置,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2、6月29日上午9:20签到,强调重要事项,领试卷,司号员核对好时间。上午9:30,安检员组织考生进行安检(防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入场),要求考生将手机和物品存放在物品存放处。核实考生身份信息,并安排考生对号入座;考生入场完毕后,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
3、上午9:50,发试卷,做好考试准备。
4、上午10:00,司号员宣布开考时间到,考生开始答题。监考人员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座次表上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5、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6、上午11:45,司号员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7、上午12:00,司号员宣布考试结束,监考员组织考生离开考场。
八、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安检、进行身份确认,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考试时只准携带黑、蓝黑、蓝色的钢笔、签字笔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3、考场内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手提电脑、平板电脑、带存储和读写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无线电设备等通讯工具和器材,已带的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物品存放处。未将上述移动电话等物品按要求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出现震动、响铃、翻看等情况的,一律按严重违纪违规处理。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否则按违纪处理。
5、开考信号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打手势、夹带传递资料、翻阅报刊书籍杂志。严禁酒后参加考试。
8、提前考完的考生,监考老师在准考证上签字后,必须立即离场,不得再进考场或在考场附近停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信号响后,应立即停止答卷。
10、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考试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