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职院字�z2018�{15号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6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4月至6月在我院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系主动服务郴州区域发展,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院主办,学院成立大赛领导小组,顾问:覃正亚,组长:李波勇,副组长:鲁玉桃、曹劲松、李景福,所有系部书记和教务、就业、科研、学工、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潮任办公室主任,陈卫红任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指导评审组、院系参赛团队。综合协调组由李景福牵头,文潮、李海飚、肖华负责,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部门关系,加强与各系的联系。指导评审组由鲁玉桃牵头,李军雄、陈卫红负责,具体指导各系参赛事宜及评审。系参赛团队由曹劲松牵头,李海飚、周慧崇协调,各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负责组建团队并开展集训。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支出。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4-5月)。以系为单位到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每个系必须成立一个创新创业团队,至少报送4个参赛项目。
2、初赛复赛(5-6月)。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领导小组决定。5月25日前完成初赛,6月6日前完成复赛。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大赛活动要实现我院各专业全覆盖。要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纳入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方案,作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项目精选上报、团队培训等工作。院里在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每个创意组项目安排工作经费500元,其他项目安排1000元,均据实报销。
(二)提高项目质量。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特别是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注重加强对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有针对性地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为参赛项目提供专业辅导,积极选派优秀项目团队参加省教育厅的项目培训,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校赛结束后,领导小组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三)强化激励和考核。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一等奖(奖金500元)一个,二等奖(奖金400元)两个、三等奖(奖金300元)三个。设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2名。上述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将由院里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作为各系年终考核加分项目的重要依据,学生获奖经历将作为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凡获得省奖的项目,除对项目单位、指导教师通报表扬,部门年终考核加分外,还将给予省奖同等的奖励。各系要积极组织项目参赛,确保任务完成,对组织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从日常部门工作考核中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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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618967230,请每个相关部门、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招生就业指导处 龚建芬
联系电话:2351060 15773595272
电子邮箱:czz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