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上星期五的课。
各二级学院、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相关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文明祭扫。
预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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