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20〕158号)精神,为做好迎接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工作,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撰写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自评报告(7月30日前提交)
二、按《督查评分细则》要求收集整理资料。
工作要求
1、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 ,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按督查评分细则要求收集整理资料,确保相关数据全面、真实。典型优秀案例要总结提炼,自评报告须有综合评述和至少一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要有特色亮点,能真实客观反映院系的创新创业工作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根据本院系的实际简明扼要综述。
2、创新创业工作自评报告在7月30日之前完成,交创新创业学院谢穆兰老师汇总。
创新创业工作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一、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本院系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情况。(须有综合评述和至少一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要有特色亮点)。
二、存在的问题(根据本院系的实际简明扼要综述)
三、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根据本院系的实际简明扼要综述)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