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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产教研合作中心

各二级学院、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科教强省建设,构建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 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选题(见附件)进行申报,选题即课题题目,不得修改,否则不予立项。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今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专著。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

七、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月19日上午12点前电子版评审书、活页和汇总表发送至czzykyckt@126.com,逾期恕不受理。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及表格.rar
汇总表.xls
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docx

 

产教研合作中心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