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项目集中结题受理工作现已启动,请如期开展且研究期满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含校级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省规划课题)。相关表格、材料提交等具体事项详见《科研项目结题受理指南》及附件,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4日中午12:00前。
2020年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交由我处组织结题,2020-2022年间立项的校级项目由各院、部组织结题,完成评审后提交装订好的结题材料1份交201室复核。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模板-2022.5.16.rar
湖南省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处课题)结题材料模板.zip
校级项目-材料模板(2020年版).rar
校级项目-材料模板.zip
产教研合作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科研项目结题受理指南
一、完整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材料、立项文件、申报书、开题报告、项目合同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如项目无过程管理,则不需提供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
论文、著作等成果材料具体包括:发表的论文复印、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
二、提交材料数量:结题均须提交一式五套纸质材料(用于评审,不装订)。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包含所有成果扫描在内的电子档(所有发表成果电子档须为原件扫描或知网等下载的发表文章),发送邮箱czzykyckt@126.com,文件包以“结题(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三、 结题成果注意事项:
1、所有决策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研究成果须标明所申报项目研究成果字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
2、论文、著作未正式刊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是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