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郴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郴科协发〔2023〕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产教研合作中心在纪委监督下抽取专家并组织评审,拟推荐潘丽华同志参评郴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纪检监察室或产教研合作中心联系,校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2353313,产教研合作中心联系电话:2353285。
产教研合作中心 纪检监察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