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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负责人陈永光在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的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5-22 来源: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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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柯敏厅长、刘克邦副厅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在这里召开在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首先,我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对各级领导和同志们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关心、支持与良好合作,表示衷心感谢!
2007年初,时任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主持召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会议,确定了湖南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本思路,随后省教育厅和我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标志着我行在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高校助学贷款方面:我行自2007年起在湖南省全面开展了高校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向我省已累计发放高校助学贷款总金额达7.5亿元,覆盖全省92所高校,使13万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跨进了大学校门;生源地助学贷款方面:2008年,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要求,我行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确定了生源地信用贷款试点县。截至当前,我行在湘共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5964万元,累计资助88个县市区共计1.0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五年来,湖南省分行通过与省教育厅密切合作,通过金融创新和机制创新使一度陷入困境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迎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在省财政厅等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各级资助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目前我行已成为湖南省助学贷款业务的主力银行,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
下面我结合五年来,我们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实践,讲几点意见。
一、全力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加快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111号)要求,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所有县(市、区)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是切实推行我行基层金融业务、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保证应贷尽贷。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目标所在,但这只是“应贷尽贷”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应贷尽贷”不是“想贷就贷”,我们必须要从源头抓起,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加强审核把关,杜绝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以保证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做到好事办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县级资助中心建设。我行非常赞成将县级资助中心的软件和硬件建设作为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的重点,确保各中心具备“六个有”贷款准入条件(即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有设备、有财政承诺函),严格执行《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坚持对各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资助中心作为湖南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平台需承担更多贷后管理的指导工作,而高校辅导员和各县资助中心经办老师作为最直接的管理人员应加强贷后管理的责任感。希望各中心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强化其政策的理解、系统的操作、责任心的培养,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下一步,我行将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制度,制定相关考核办法,贯穿贷前审查、贷款服务、诚信教育、本息回收等各个环节,并定期进行表彰或通报。
二、希望高校继续履行责任,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的本息回收工作,协助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我们一直强调,高校助学贷款的退出,并不意味着高校从助学贷款工作中退出。高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校助学贷款的本息回收。高校能否做好贷后管理及回收工作,既检验我省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的质量,也事关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进。简单谈一下2011年的本息回收。2011年,高校助学贷款累计逾期学生达1万人次,累计逾期本金达261.64万元,累计逾期利息(包括罚息)达283.29万元。
高校助学贷款日益严峻的还款形势需要引起在座各位的高度关注,同时迫切要求高校继续履行原有高校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职能。如跟踪联系在校及毕业借款学生、对本息到期学生进行贷款催收,为本校借款学生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及进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2012年是我省由高校助学贷款全面转向生源地助学贷款过渡之年,是关键的一年,是助学贷款业务能否持续发展的考验之年。今年年底我行将面临2125名学生,1046万助学贷款的本金到期,38463名学生自付息的严峻任务,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会议一方面能够实质性的提高我行高校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水平,同时,也希望大家切实认识到我省助学贷款回收工作的严峻形势,打起精神,鼓足干劲,切实降低我行高校助学贷款违约率,顺利完成2012年我行高校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二是协助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作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益方、作为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重要环节,高校一方面有责任有义务帮扶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建设,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多层面的交流和合作,发挥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高校需要认真履行对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的职能,将资助育人融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密切配合县级资助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展工作。
三、做好诚信宣传工作。目前,我行高校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已经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实现了实时、全面对接,这就意味着借款学生哪怕是推后一天还款,其违约信息也会被记入人行“黑名单”,将对学生今后的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产生重要负面影响。
2011年以来,随着贷款学生的不断增多和部分贷款开始进入还款期,贷款逾期的问题日益凸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缺失和诚信宣传渠道的缺乏和不畅是贷款逾期的一个主要原因。各县(市、区)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应成为宣传的中心,应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的宣传,对借款学生在金融知识和常见助学贷款问题上进行指导,以方便借款学生还款,扎实落实好其宣传教育的职责,把宣传工作做到位。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开行助学贷款工作进展迅速,离不开各相关单位的关心和指导。在以后工作中,开行将继续完善全省各级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建设,做好年度规划,延续以往有效做法,并与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加强贷后管理的力度,实现高校助学贷款更好更快的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