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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1-06-08 来源: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自我管理能力,营造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校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记分方法
   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德育方面、智育方面、文体方面三部分构成。各部分的分值是德育方面占25分,智育方面占60分,文体方面占15分。
  (一)德育方面由思想品德(8分)、组织纪律(8分)、社会工作表现(5分)、德育的奖励分(4分)和德育的扣分共五部分构成。
   1、思想品德主要表现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尊师爱友、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按学校的要求整理好本人内务,做好卫生轮值,讲究公共卫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基本分为4分。另视其表现给分(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2、组织纪律主要是能遵守国家法令,自觉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节约水电、爱护公物。生活作风严谨,集体活动纪律观念强.视其表现给(优8分,良6分,中4分,差2分)。
   3、社会工作表现
  (1)凡在本年度内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舍长以上的学生干部)期满一年,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按下面标准给分:优5分,良4分,中2分,差0分。
  (2)其他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4、德育的奖励分
   (1)凡在本年度内被评为省、市校级先进个人(其中省级加2分、市级1.5分、校级1分)。(被评为数项奖励者,取得最高奖项为底分,另酌情加分,加分不得超过所加项总分的50%)
  (2)凡在本学期内被评为校先进班、优秀团支部、文明宿舍的班级。该班的正副班长,团支部正副书记,劳动委员、宿舍长每人可给一分,其他成员可给0.5分。以上诸项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3)勇于批评不良现象或检举不良行为,受校、系公开表扬每次可给1分。
  (4)学雷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突出表现每次给1分。
  (5)积极为班、系、校墙报、校广播站、校刊物(共青团报《金色共青》、心理健康教育报《心悦报》)投稿已录用的,积极参加各级宣传工作取得好成绩的,每次每篇给0.5分。
  (6)积极参加集体劳动,每次0.5分。
  (7)全勤:一学期加1分,全学年加2分。
  德育的奖励累加不能超过4分。
    5、德育的扣分(1)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10节扣1分,上课被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
   (2)凡属宿舍卫生、教室卫生检查不及格受校通报批评一次的当天值日生或值日小组每人扣1分。
   (3)不参加劳动者每次扣2分。
   (4)凡违反校规者,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热毯、煤油炉和液化气炉等炊具和电器,一次扣3分。班公开点名批评一次的扣1分。校系批评一次的扣3分。警告处分一次扣5分。严重警告一次扣10分,记过一次扣15分。留校察看一次的扣20分。
德育的扣分各项累加不能超过25分。
  (二)智育方面由学年的学习成绩(55分)和智育的奖励(5分)及智育的扣分三部分构成。
   1、学年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一学年各科考试(考查)成绩之和的平均分×55%
   2、智育的奖励分:
  (1)凡在省及以上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给3分。
  (2)凡在市校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给2分。
  (3)凡在市校系演讲比赛、百科知识比赛获奖者每次给1分。
  (4)凡参加社会实践写出调查报告每篇1分(不得抄袭和下载)。
  (5)智育的奖励分累加不超过5分。
  3、智育的扣分:
  (1)作业欠交一次扣0.5分。
  (2)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次扣5分。
  (3)每补考一科扣2分。
  (4)智育的扣分各项累加不能超过30分。
所有奖、扣分都要提供准确无误的佐证材料。
  (三)文体方面由体育锻炼及达标状况(10分)、文体的奖励(5分)和文体的扣分三部分构成。
  1、体育锻炼及达标状况:
  (1)体育锻炼达标:(优7分,良5分,及格3分,不及格0分)。
  (2)坚持锻炼给3分。
  2、文体的奖励分:
  (1)参加省市校运会每次每项1分,获奖者另加2-3分。
  (2)参加系各项体育比赛,每次给1分,获奖者另加2分。
  (3)凡参加市校文娱演出活动每次给1分,获奖者另加入2-3分。
  (4)凡为文体活动比赛积极做后勤工作,每次给1分。
  (5)积极参加校运队、乐队、舞蹈队等训练每学年给2分。以上各项累加不能超过5分。
   3、文体的扣分:
  (1)凡应参加大型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2)体育锻炼不达标者扣3分。不愿意参加体育锻炼及不达标者扣5分。
  (3)文体的扣分累加不能超过10分。
  二、综合测评的实施办法
  1、每位学生必须认真地按测评的要求(三大项)写出书面总结,实事求是地自我评定。
  2、学生以班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小组由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及学生推荐的三名学生代表组成(最少有一名女学生代表参加)负责班测评审议工作,审议后交系(部)审核组复查。
  3、系(部)审核组由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班班长组成,负责全面审核测评结果。出现相同积分时,由班主任裁定出名次,复审后交系领导批准再向学生公布。
  4、综合测评的时间: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九月份)进行(对上一学年度)。
   5、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和年度鉴定表各一式一份,归入学生档案。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各系保存,一份交学生处。
   三、综合测评分将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学金和推荐就业的依据。
   本测评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0一一年六月

    附件: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