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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条例

发布时间:2009-11-14 来源: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网站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条例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基础扎实,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具有较强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实用型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一、政治活动纪律

1、所有在校学生必须自觉参加每周三下午的政治学习(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所有在校学生都必须按照安排,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时事政治;自觉接受“三观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校情校史教育,劳动观点教育等。

3、各团支部、班委会必须在院团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组织好每周三下午的政治学习,并作好学习纪录。每学期末,以班为单位写出政治学习总结上交院团委。

4、学生参加大型政治活动必须整队入场,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准迟到、早退、缺席。学生参加典礼、升旗仪式、表彰大会、文娱晚会、报告会等也应如此。

5、学生参加大型政治活动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认真听讲,作好记录,会后就写出心得体会。不准在会场上讲小话、开小会、做小动作、吃零食、打闹、喧哗、起哄等,不准在会场上随便走动或中途退场,散会时应依次出场,不准拥挤。

6、学生参加大型政治活动时应自觉保持会场整洁,爱惜会场设施,不准刻画、涂抹、跨踢桌椅等。遇有来宾或外校学生,要以礼相待,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7、学生应自觉遵守下列政治纪律:

(1)禁止张贴大字报;

(2)禁止成立或参与非法组织,印发非法刊物;

(3)禁止组织和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4)禁止印发非法传单,书写张贴反动标语,呼喊反动口号;

(5)禁止聚众起哄,挑起政治事端,煽动罢工、罢课、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

(6)禁止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诬蔑、谩骂、诽谤国家领导人;

(7)禁止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8)禁止收听敌台和境外电台的敌对宣传;

(9)禁止收藏传播反动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反动宣传品。

二、学习纪律

(一)课堂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否则作旷课论处。

2、课堂(含实验实习)不准穿拖鞋、背心、内短裤。

3、教师进课堂上课时,学生必须起立敬礼,经教师同意后方可坐下;教师宣布下课时,学生要全体起立,送走老师后再走出教室。

4、学生上课时,应自学保持教室安静,认真听讲,独立思考,作好笔记,不讲小话,不吸烟、喝茶,不吃零食,不会客,不听音响,自觉关闭手机、传呼机。

5、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应举手示意,经允许后再起立发言。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通过正常途径交换意见或向上反映,严禁当场责备、顶撞老师。

6、学生上课时,不准中途随意出入,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任课教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出教室。课间休息时,不准在教室内、外追打,不准在走廊上高声大叫、吹口哨、起哄等。

(二)自习纪律

1、学生早、晚自习及其它自习时间,应在规定的地方如教室、阅览室等专心读书、作业。

2、学生自习时间不准在自习场所打闹、喧哗、起哄、打扑克、下棋、听音响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3、学生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睡觉、洗衣或擅自外出。

4、自习时间,所有学生不准随意出进教室,更不准借口到其它教室找人。

5、学生自习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请假,否则作旷课论处。

(三)实验纪律

1、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验室工作人员,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秩序。

2、实验室内不准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3、爱护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若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应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要加倍赔偿,并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未经得实验指导老师同意,不得动用本次实验以外的其它仪器设备。严禁将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零部件私自拿走,若有违纪,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四)实习纪律

1、凡我院学生均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实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处备案,事后要把实习补上,方能毕业。

2、学生实习,应自觉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所在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员工,正确处理好左邻右舍之间的关系,搞好内部团结。

3、学生实习期间,除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外,还不准私自外出,不准私自游泳,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非法同居;严禁偷盗、赌博,非法传销,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

4、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写出请假条,经实习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长期请假须报学院领导批准。

5、学生实习,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或随意按动设备开关,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6、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要认真写出实习总结,由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后交教务处审查,审查合格后装入学生档案。

三、生活纪律

(一)就餐纪律

1、按时开餐。不得提前进入食堂就餐;上课(含自习)时间不准在食堂用餐。

2、排队就餐。不准插队,也不准给后来者代买饭菜。

3、文明就餐。不准敲击碗筷,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酗酒,不准猜拳,不准扔、砸酒瓶;不准移动、踏踩餐桌餐椅。

4、卫生用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不准随地乱倒饭菜,乱泼洗碗水,吃剩的饭菜应倒入废物桶内。严禁使用公碗,严禁携带饭菜进入教室、寝室。

5、IC卡丢失后,应及时挂失、补办。因机器故障导致IC卡内金额急剧涨落时,要及时到打卡室更正,不准多吃多占。

(二)就寝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

2、按时熄灯,正常情况下熄灯后不准再呼叫开灯。

3、就寝时间(包括午休)不准讲话,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开放收录机,不准在寝室内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晚上熄灯后,学生原则上不准再拨打或接听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严禁学生无故外宿。

6、严禁学生校外租房住宿。

7、不准随意进入异性宿舍,严禁留宿异性。未经批准,不准留宿外人;直系亲属来校需要留宿者须到学院保卫科办理留宿手续。

8、晚上就寝后,宿舍楼大门原则上要到次日凌晨5:00以后才能开放,无特殊情况,不准叫宿管人员提前开放大门。

(三)水电纪律

1、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寝室做到无“长流水,常明灯”;教室做到人走灯熄,人少灯少,不需灯时不开灯。

2、严禁在教室、寝室内私接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棒等电器。

(四)严禁学生下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巴上网。

四、劳动卫生纪律

(一)劳动纪律

1、所有学生都不得寻找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2、学生参加劳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自觉培养劳动感情,增强劳动观念。

3、要按时借还劳动工具,注意爱护劳动工具。

(二)卫生纪律

1、所有学生都必须自觉参加学院或班级组织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2、学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洗勤换;指甲要常修常剪;头发要经常修理。

3、注意预防疾病,防止病从口入,做到不喝生水,不吃不干净卫生的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

4、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从窗口往外倒水,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大小便。

五、早操纪律

1、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早操。

2、学生出操必须做到快、静、齐。快即出操速度要快,不能迟到;静即不准打闹、喧哗、起哄,人到心不到;齐即一切行动听指挥,做操动作规范、标准、到位,学生到齐,队列整齐。

3、学生做操,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中途退场,不准一哄而散。

4、学生做操,夏天不准穿背心、托鞋、内短裤、高跟鞋或打赤脚;冬天不准穿大衣、风衣。

5、升国旗时,各班学生必须按时到场,整好队伍,不戴帽子,衣着整齐,庄严肃穆,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六、社团文化活动纪律

1、学生社团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学生社团活动应该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活动开展时间必须是课余时间。

3、学生社团必须宗旨明确,章程合规,组织机构完善,且须书面呈报学院团委批准并自觉接受院团委及系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方可开展活动。

4、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活动开展必须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且要报院团委备案。

5、学生社团不得吸收校外人员,如需聘请校外人士来校讲学,作报告及参加其它活动或需到校外开展活动,都必须经院团委报请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6、学生社团印发出版物,应视出版物内容报经院团委或院党委办批准。

7、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刻印社团公章、信函、稿纸等。

8、学生社团经费自筹自支,但开支必须合理,往来账目必须清楚。

9、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社团组织,学院有权停止该社团的一切活动,并追究其负责人、顾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