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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10-30 来源: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网站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文明秩序、培养良好的校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宿舍纪律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规定,按照标准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房、调房,学生毕业和应征入伍者必须在毕业或入伍前办理离宿手续。
   2、学生宿舍一律不准留宿异性人员和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员。
   3、严守作息制度,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放音响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4、加强学生宿舍门卫工作,宿舍24小时禁止异性访问,外来访客实行押证登记制度,熄灯前半小时应停止访客。
   5、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有伤社会风化的活动。
  卫生管理
   6、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室内垃圾随时清扫并送入垃圾池,严禁将垃圾堆放在门前或通道里。
   7、房间门窗和室内的墙壁要整洁。装饰美化要健康、文明、高雅,不准乱写、乱画、乱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保持楼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在墙壁上打球印、踩脚印、按手印和乱写乱画。
   8、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酗酒。楼内禁止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及滑旱冰、放鞭炮、摔瓶子等影响宿舍正常秩序的活动。
   9、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公共财物管理:
  10、爱护公物.如发现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11、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随意使用高能耗电器。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
  13、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电路设施、电话机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报修。
  14、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离开宿舍要随手锁好门。
  15、不得将物品堆放在楼道内,保持楼道畅通。
  16、所有住宿学生必须服从管理,尊重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劳动,支持、协助工作人员搞好楼内和室内的管理。
    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