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适应社会进步需要的合格大学生,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遵规守纪 勤奋学习
1、树立爱党爱国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修身成才。
3、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上课,按时就寝。遵守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打闹、起哄、大声喧哗。
4、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上课时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珍惜时间,科学地安排课外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二、弘扬公德 举止文雅
6、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7、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自觉排队,对营业人员有礼貌。乘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谢。
8、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9、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女生不烫发、不染发;男生发长不得过耳、不理光头,不得佩戴耳环、耳贴等装饰品;女生不化浓妆,上体育课不穿高跟鞋;不得穿背心、运动短裤、拖鞋进入教室。
10、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打麻将、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录像。
三、崇尚美德 勤劳俭朴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吸烟,不酗酒。
12、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和斗争。
13、拾金不昧,不受钱物利诱,珍重和爱惜名誉。
14、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保持宿舍内务干净整洁。
15、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条件的要求。
四、恪守礼节 尊敬师长
16、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好,在正式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
17、未经允许不进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不看他人日记。
18、到办公场所要先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办事要讲文明、懂礼貌。
19、尊重师长,见面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20、尊重家长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告诉家长。
五、诚实守信 真诚待人
21、守信守时,答应别人的事要及时办到,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22、恪守学术道德,遵从学术规范,不抄袭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不作弊。
23、申请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24、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不说有损他人自尊的话,不拿他人的生理缺陷开玩笑,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25、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打听传播他人隐私。
本《守则》和《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维护广大学生利益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它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范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