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像
周敦颐(1017年-1073年),字茂叔,号濂溪,湖南道县人,世称濂溪先生, 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被尊称为“理学派开山鼻祖”,著有《通书》《爱莲说》《太极图说》等。
周敦颐为官清廉,治学严谨,为人正直,曾任洪州分宁县主簿、郴州桂阳(今郴州汝城)县令、大理寺丞、国子博士等职,所到之处,士率其教,吏思其威,民怀其德,政绩绰绰,而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秉性,让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从政和立身之本,保持着自我的纯洁与高尚,也赢得了世人的尊重和称赞。
君子之守,子孙之昌
周敦颐爱莲、赏莲、敬莲的品性人所周知,家喻户晓的《爱莲说》正是他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他以莲喻己,强调在昏暗官场中守住本心、抵制诱惑、坚持操守,这种品性在周氏后人身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周敦颐去世后,繁衍生息于湖南、江西等地的周氏子孙皆以其思想为根基制订有《周氏家训》。
湖南道县等地《周氏家训》含有“治国必忠,治家必严。制行唯严以律己,处世当宽以绳人。”等内容;江西九江濂溪区《周氏家训》则有“敬父母、和兄弟、慎交游、禁游惰、禁赌博、勉读书、守法纪,安本分”等条目。
广东清远的周文翔和周祺惠兄妹是周敦颐的二十九代后人,他们一直默默坚守着家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为社会传播正能量。现从事爱莲家风推广的周文翔表示,他们周氏家族不仅有完善的宗谱,还有严谨的家训,他们的周氏家训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字“清、正、和”,清就是清白、清廉之意;正就是正气、正真之意;和就是和睦、和谐、和平之意。
综观各地周氏后人家训,这些家训一致要求周氏后人要修身正己,淡泊名利,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同时,要与人为善,无分伯仲,用自身品格影响社会风气,做到“不蔓不枝,香远益清”。周敦颐伟大的思想源远流长,不仅给周氏后人带去精神财富,更为中国文化长河增添了一股清流。
不畏权势,公正为民
1044年,周敦颐调南安军司理参军。第二年,南安有个囚犯,根据法律不应当判处死刑,残酷凶悍的转运使王逵却坚决要处死囚犯。众人慑于王逵的权势,都不敢与王逵争论,任那囚犯自生自灭,但周敦颐站了出来,与王逵据理力争,坚持应当依律处罚。王逵不听,周敦颐愤怒地扔下手中记事的笏板,准备弃官以示抗争,并气愤地说:“难道可以这样作官吗?用杀不该处死的人来取悦上级的事情,我做不了。”王逵终于省悟,免了囚犯的死罪。
周敦颐调任南昌知县,南昌人都说:“他可是当代大清官,我们有机会申诉了!”那些富豪大族,狡黠的衙门小吏和恶少都惶恐不安,不仅担忧被县令判为有罪,而且又以玷污清廉的政治为耻辱。他担任合州通判的时候,狱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不经他的审定,下面的人都不敢做决定,即使交办下去,老百姓也不愿意。
周敦颐为官期间,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彻查,不冤枉人,也不受权贵的招揽,不害怕权贵的报复,以昭雪蒙冤、泽及万民为己任,深受百姓爱戴和拥护。最后他的名声甚至传到了皇帝那里,皇帝非常赞赏他的做法,周敦颐死后的谥号“元公”,其中元字都是皇帝亲赐的。
两袖清风 兴教育人
周敦颐一生勤俭节约,为官清廉,淡薄名利。他为官的朋友们见他的住宅破旧简陋,想出钱为他新建一所住宅,周敦颐知道后婉言拒绝:“我节衣缩食,是为了给黎民百姓作表率,防止奢华浪费之风盛行。如果我们为官的追求奢靡享乐,老百姓们就会效仿,其结果会导致品行不端,社会风气败坏,到那时再纠正就难了,所以我不能接受你们的恩惠。”朋友听后都点头称是。
周敦颐一心为民,对自己的下属也是严格要求。一次周敦颐的一名手下习以为常多领了三石米,周敦颐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要求手下连同之前多拿的米钱一并拿出来,并将管米的仓官问罪,按要求依规办理。
周敦颐在洪州南昌为官时,俸禄并不低,但他领到俸禄后,总是散以济贫,或分送同宗族的亲戚,或用来招待客人和朋友,对有困难的百姓,他总会慷慨解囊,最后导致自己生病都拿不出钱来看病,生活过得清贫而寒酸。周敦颐操劳过度死后,好友赶来为他料理后事,检点家产时,发现其衣服杂物全部叠起来不足一箱,钱不过百文。
为官期间,周敦颐所到之处皆广建书院,兴教办学,重视教育。在他看来,办书院不是为学子们谋取科举及第和个人功名利禄,而是为了学习知识、成就人才、提高素质。得益于周敦颐的办学理念,远有史上并称“二程”的程颢、程颐兄弟,近有开国上将朱良才、李涛等人,培育出来的人才可谓是不计其数。至今,湖南江西一带仍有不少人称自己是“濂溪一脉”,周敦颐思想境界之高,以及对后世影响之深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