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1474-1536),明代文学家,字子元,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人。弘治六年(1493年)考中进士后,初任兵部主事,直到最后隆庆初年,朝廷追赠他为礼部尚书。何孟春居官时,以提拔人才为己任,凡有真才实学、品德优良者,提拔推荐不遗余力。他做官清正,嫉恶如仇,敢于直言忠谏。凡朝廷的苛政陋规,均奏请改革,做了不少有利于人民和朝廷的事。
入世神童 学识渊博
孟春公的童年时代是在郴州城区度过的。父亲何说见他乖巧,很器重他,常随带在身边教养。明成化十五年,何说公受聘安平(安仁县安平镇安平村)讲学,其好友茶陵诗派顶尖人物李东阳先生前来拜访。次日,先生到何说的书斋里,见身边的小孟春嫩白俊秀,一副聪明相,便出了一上联叫小孟春对:“手头无钱不为贫”,小孟春看了满屋的藏书便信口答道:“架上有书便是富”。李东阳先生听了下联不住点头称赞,满心喜欢。之后小孟春便拜读于李东阳先生,先生不仅教给他知识,还教诲他很多做人的道理。第二年中秋节,师生俩在窗前赏月,但见星月皎洁,银河天上,李东阳先生感慨地说道:“窗上一轮明月,这般清趣少人知。”孟春若有所思地应对道:“案上几部诗书,那里精微皆自得。”李先生当时大喜过望,从此便刻意栽培,何何孟春果然脱颖而出。孟春8岁那年童子试,考官出一《四书》中的内容对子:“夫子之墙数仞高,得其门而入者盖或寡矣;”幼小孟春随即答曰:“文王之囿七十里,与其民而同之不亦宜乎。”考官十分惊喜和佩服;于是“神童”之名传开。师李东阳赞曰:“此子当表吾楚矣!”
为官清正 政绩显赫
谏官庞泮等被逮进监狱时,他曾经上书搭救他们。明孝宗诏令修建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计算下来将用掉一百多万两银子,何孟春又抗言上书极力劝阻。清宁宫遇灾后,他借机上书陈述了八件事,奏疏长达一万多字。后来他升为员外郎、郎中,奉命到陕西管理马政,结果各种规章制度都得到了实施。回朝以后,又提出五条兴利除弊的意见,并且弹劾巡抚的失职行为。正德初年,他上书要求改正孔庙祭祀的典礼,未能实际执行。后外调为河南参政,廉洁奉公,很有声威。 以后提为太仆少卿,又升为太仆卿。明武宗到宣府游玩时,他曾飞章劝谏。不久以右副都御史的名义巡抚云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蛮人阿勿、阿寺等,奏准设立了永昌府,增设了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登录战功,被荫封一子做官,但他推辞了,没有接受。
忠言直谏 不畏权贵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十六年去世,因无子,以堂弟朱厚熜继位,是为世宗,年号嘉靖。世宗即位不久要把他的亲生父母尊为皇考、皇太后,遭到皇室亲族及朝中大臣的反对。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议大礼”案。何孟春在云南闻讯后,也上疏直谏。不久入京仍官吏部,恰逢世宗受少数迎合者少傅张璁、桂萼等人的怂恿,召集九卿以下官员要开大会讨论其父母的尊号问题。在讨论时,何孟春和二百三十九人跪伏左顺门力争不可更改,触怒了世宗。世宗把三品以下一百三十四人投入监狱,当场用棍棒打死十八人。责孟春“毁君害政,变乱是非”,“倡众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夺俸一月,因官居二品未受杖打,贬为南京工部左待郎。这是一个没事做的闲职,他抑郁不得志,于嘉靖六年(1527)称病辞官归郴。
嘉靖十五年(1536年)于家中逝世,年六十二岁,谥文简。隆庆初年,朝廷追赠他为礼部尚书。(来源:郴州市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