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卓越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从湘南暴动到苏北抗战,从进军东北到接管天津,从主政湖南到中央军委担重任,从庐山会议仗义执言到平反昭雪后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他历尽艰辛,百折不饶,鞠躬尽瘁,忠实地履行了他“为人民的利益奋斗到底”的誓言,为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襟怀坦荡,顾全大局,坚持真理,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崇高品德,令人钦佩;特别是其严守纪律方面,堪称共产党人的楷模,深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所敬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遵守党的纪律,党内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作风”、争当“四有干部”。在这个背景下,深入研究黄克诚严守纪律的精神并将其应用于指导当今政党建设的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以期不断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威信、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政治纪律是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纪律。忠诚,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这样,才能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才能经得起考验。黄克诚一生光明磊落,为党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始终不渝地践行着他对党的忠诚。
革命受挫不放弃
1923年,黄克诚参加反帝爱国学生运动,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到1929年1月,在白色恐怖下,辗转了五六个城市,奔波数千余里,历时近半年,尝尽了旧社会的人间冷暖,终于找到了党,回到了党组织的怀抱,身心都有了归宿。
屡被降职不动摇
黄克诚的一生,因坚持正确的意见而曾经九次被降职,尽管如此,黄克诚依然没有动摇对革命的信念和对党的忠诚。
从湘南暴动、开辟中央苏区、长征、抗日到建国以后,黄克诚头上的“右倾”帽子好像总不离身。特别是1959年7月召开的“庐山会议”,为批判彭德怀,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黄克诚被作为“救兵”搬上庐山。一位中央领导同志找他谈话,要他与彭德怀划清界限,但他仍“执迷不悟”,结果被扣上“反党集团”成员的帽子,被降职下放,蒙冤达20年之久。
坚持真理不盲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人们开始对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进行回顾和总结,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受到严峻挑战。这时黄克诚挺身而出,1980年11月27日,时任中纪委常务书记的黄克诚在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座谈会上,他以马列主义的科学态度,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作了科学的评价,严肃地批判了某些人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所采取的轻薄态度和不负责的作法。消除了一时的思想混乱,维护了政治稳定的大局。遭受冤屈,仍然对党忠诚顾大局,这不仅体现了黄克诚对毛主席的深厚感情,更体现了他对党的无比忠诚和无怨无悔的政治信念。
执行决议不打折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中央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任第一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黄克诚告诫纪检干部:“绝不能像‘混世魔王’一样在纪律检查委员会里马马虎虎,昏天黑地的混。要敢于处理棘手的问题。”黄克诚在党的纪检领导岗位上,以自己的言行树立了榜样。
中纪委成立之初,他便接受了中央交给的起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任务。紧接着,又参与组织起草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是针对党内一些干部利用职权谋求私利,致使党的威信与形象受到损害而规定的。《规定》公布后,深受群众欢迎、对反“特殊化”,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了很好作用。
最为人称道的是黄克诚抓党风、查问题“不怕撕破脸皮”。1980年1月,主持总参工作的杨勇,为欢送调离总参的李达、张才千,欢迎新调来总参工作的张震,在京西宾馆请他们吃了顿饭,共花掉400元。有人向中纪委反映此事。黄克诚知道后,并没有因为杨勇、张震是老部下而放宽其要求。他毫不留情地指示说:“要查,涉及天王老子也要查,不仅要查,而且一定要处理,谁出的主意由谁掏钱。”[①]听说黄克诚要查这件事,杨勇认为是小题大做,心生不快。黄克诚知道后立即给杨勇打电话说:“你官做大了,老虎屁股就摸不得了?……”放下电话不久,杨勇便赶到黄克诚那里承认了错误:“不用查了,是我的主意。”随后他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400元补上饭钱,并做了检讨,此事遂告了结。1980年初,“渤海二号”钻探船由于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钻探船翻沉,最终酿成72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石油部很长时间未向上级报告。事发8个月后,死者家属联名写信告状到中纪委。黄克诚知道后态度鲜明而坚决:“这事要管,这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问题,党委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拖着不报?一定要查明。”中纪委查明情况后,立即通报,时任石油部部长宋振明被解除职务。分管石油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对这起事件负有领导责任,要不要给处分?政治局几次开会研究,黄克诚始终坚持要给予处分,否则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政治局最后表决通过,给予康世恩记大过处分。此决定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来源:郴州市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