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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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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店)原合作协议期满,拟重新征集合作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在4月12日前与学校对接具体合作事宜,联系人:何老师(13973512888)。
基本要求:
1. 合作单位必须是正规医疗企业,能承担学校医务室的所有职责,能为医务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2.能配合做好医疗保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日常性工作;
3.有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协助师生做好医疗门诊统筹报销等工作。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