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一次会,兴一座城”的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要求,立足郴州旅游资源基础,围绕“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市科技局发布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郴州)科技专项项目申报通知,我校已启动申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智慧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科普研学游、创意设计、旅游商品开发、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定向委托等8个方向,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加快文旅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业态,延长产业链条,做优旅游服务,提升品质品牌。申报指南详情请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郴州市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2.鼓励开放合作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并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销售和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范围的企业,需按照《统计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和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
4.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支持方向要求。
2.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项目。严禁挂名申报,如有知名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挂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科研人员应集中力量攻关,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除外)。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4.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或项目正式合作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负责人若为兼职人员,应提供在职单位批准意见及兼职单位的聘用合同。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受理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
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承诺书、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交易合同、成果转化用户单位意见、其他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 ( https://chain.czskycx.cn),进行在线填写《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示范区专项申请书》,并提交附件材料。线上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项目推荐
系统填报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无异常后进行推荐。
五、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上午12:00。
产教研合作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