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信息工程学院数字化实践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560万
项目内容: 采购一批中心机房设备、公共基础平台、展厅空间显示系统、机器视觉实训设备一套、鸿蒙实训套件26套、5G场景实训套件6套、5G场景实验平台软件1套、鸿蒙课程资源包8门、大数据实验平台软件1套、云资源1项、课程资源包7门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请按《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办法》提交材料,材料需胶装。
公示(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6月11日
资料提交地点: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121办公室(廖老师)
附件: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办法5.23.docx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35-23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