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就业 > 就业信息网 > 服务指南 > 常见问题

工商管理系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就业指导处

工商管理系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工作

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而解决好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关系到毕业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贯彻教育部对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开展帮扶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我系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二、领导机构

成立系部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学管办主任、各毕业班辅导员、心理辅导老师为成员。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系部对困难毕业生分类建立档案,设立联络员、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特别关注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的动态。

(二)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

1.“一对一”或“一对多”责任制就业指导

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根据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大力开展“一对一”和“一对多”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对于就业特别困难的学生,需要重点关注,如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要列为“一对一”重点帮扶对象,帮扶责任要落实到个人。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2.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辅导

培养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意识,提高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自信心,走好迈出步入社会的第一步,提倡“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困难毕业生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辅导,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3.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

积极鼓励、引导困难毕业生参加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等各种活动,提高困难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启发他们拓展思维、开阔视野,创造更加丰富的就业渠道。

(三)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服务

通过学院和系部就业网、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2.就业岗位推荐

工作小组中各帮扶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3.专人辅导

安排专门的就业创业培训咨询老师、心理咨询辅导老师负责困难毕业生就业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

4.政策帮扶

积极向困难毕业生宣传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及利用对策。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联系各地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响应国家号召,针对应届毕业生中设立校内(离校)见习岗位,给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督促各班主任主动关心,配合系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系部每年要组织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帮扶工作。

2.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充分认识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每年10月前对本班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困难毕业生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3.各毕业班班主任要牵头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制定帮扶计划,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对于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要重点帮扶,严格按照“一对一”帮扶工作办法落实。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