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
湘教通〔2019〕128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我省定于2019年4月至8月组织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商学院联合承办。省教育电视台、红网、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等参与协办。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蒋昌忠担任主任,各大赛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由有关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等单位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二、总体安排
今年的大赛将进一步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红色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均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与高教主赛道相同)、职教赛道(限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院校参加)和萌芽版块(限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具体赛事方案详见附件2。
今年,全省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省、校两级分别组织参赛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地、本校深化教育改革的总体方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需要组织师生观看《当我们海阔天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各市州教育(体)局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大赛组织工作,及时将本文件转发至本地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动员和组织学校参加相应组别的赛事活动。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各校报名项目数和参赛学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
2.提高项目质量。各参赛学校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包括支持国际交换生参加国际赛道)。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要积极参加组委会的项目培训,视需要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组织赛事活动,特别要严审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大赛的公平与质量。
3.强化支持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教师指导大赛及获奖情况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学生竞赛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校内绩效分配、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影响权重,同时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专升本优惠加分、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创新创业积极性。各校要设立大赛专项经费,为师生参赛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4.注重沟通协调。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与专家推荐等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做到大赛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地、各高校于4月26日前报送大赛领导小组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回执单(附件3)、专家推荐表(附件4)以及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将省赛推荐项目名单以及大赛组织文件、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政策等简要支撑证明材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相关资料,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各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厅将在加大大赛奖励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
2.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3.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将按学校获奖项目总量,等量奖励该校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获奖项目相关成果。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4.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5.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6.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的市州教育(体)局,我厅将综合本地学校参赛报名、大赛获奖以及社会反响等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
五、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161661268。各参赛高校指定2名大赛工作人员,市州教育(体)局指定基教、职教各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
2.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方艳纯、贺阳、王彬,电话:0731-82116078、82116066,邮箱:3268546490@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巩德亮、杨卓,电话:0731-84764849。
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电话:0731-84714897。
省教育厅基教处鲁荷阳,电话:0731-84715075。
3.纪律监督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720554。
4.大赛新闻发布
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周宇瑶,电话:0731-82116067,邮箱:1348055270@qq.com
附件: 1.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4.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 4月23日
附件1
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蒋昌忠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副主任:
唐亚武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副厅长、工委委员
肖百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卓 群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熊 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庄大力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光明 省就业服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 群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兰定国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李 沐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黎仁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君毅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
成 员:
曾力勤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曾四清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余伟良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杨清平 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
符巨波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处副调研员
夏俊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处长
王 剑 省财政厅科教处处长
赵曙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胡立华 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副处长
肖青松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周忠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
谭小军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法规处处长
王虹彬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学校部部长
尹开源 湖南教育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沈国清 红网新媒体集团党委委员、监事、副总经理
秘书长:
曹 敏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附件2
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已获往届省赛二、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二、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萌芽版块
1.参与对象为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
2.由各市州教育(体育)局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大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三、比赛赛制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参赛学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参赛学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赛。如遇项目特殊情况,将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所在高校报名项目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以及项目现实发展意义等因素进行个别调整。今年全省共产生900个项目入围省赛(萌芽版块除外),其中高教主赛道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00个、职教赛道200个。
在省赛基础上,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根据国赛规定,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版块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参赛学校应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根据项目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的赛道,并使各组别保持合理比例。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8月15日,其中,省赛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0日23时59分之前,各地、各校省赛名额分配基数将以此时间节点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为准(省赛报名截止后,国赛报名仍可正常进行,并将纳入国赛名额的分配基数)。
2.校级大赛(4-5月下旬)。各参赛学校自行组织校赛活动,自主决定比赛环节和评选方式。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须在6月15日前完成,并遴选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
3.全省复赛(7月)。全省复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PPT,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现场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各组别一、二、三等奖。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赛事(5月-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萌芽版块不举行比赛,由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高中从教育部公布的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获奖项目中,根据国赛项目要求择优推荐,每个市州、每所省直高中在6月20日前推荐2个项目,在校学生数超10万的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各增加一个名额,经组委会择优遴选后推荐至全国大赛组委会。
6.国赛选拔赛(8月)。全省复赛结束后,将组织各赛道优秀项目(原则上须为省级一等奖项目,特殊情况可由大赛组委会从二等奖中依次确定项目)竞争国赛参赛资格。选拔赛按赛道分组别比赛,同期举行。
五、评审规则
各赛道全省复赛、全国大赛选拔赛具体时间及评审规则、评分标准届时将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发布。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评审、分组评奖,萌芽版块省级不设奖。高教主赛道共设一等奖40个、二等奖60个、三等奖10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40名、优秀组织奖1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共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职教赛道共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综合考虑职教赛道和萌芽板块组织参赛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
对上述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我厅将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个,二等奖奖金3000元/个,三等奖奖金2000元/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金2000元/个;优秀组织奖不设奖金。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单位名称: (盖章) 牵头部门 :
姓 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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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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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专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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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推荐高校: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专家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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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推荐专家的主要工作是为大赛提供咨询指导或评审评议等服务。
2、推荐专家应熟悉国家和省市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组织原则性强,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备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特别是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应坚持高校教师回避原则,不能推荐高校在职教师;尽量推荐校外科学家、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专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4、已经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及湖南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的成员请勿重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