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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湖南省教育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本网原创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8〕137号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

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根据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与部署,我省定于2018年3月至9月组织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第四届大赛的主体赛事将在校赛基础上,举办全省决赛(含全国大赛选拔赛)。同期还将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委员会、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工业大学联合承办。省教育电视台、红网、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等参与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担任主任,各竞赛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聘请廖湘科院士担任主任,有关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负责人任主任,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全省大赛第三轮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师生共创项目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各高校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现有扶贫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赛事活动等有关事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八、比赛赛制

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赛。今年全省共产生500个项目入围省赛,届时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九、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高校应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赛,报名人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且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项目应有合理比例。系统报名上传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8月31日。

2.校级竞赛(3-7月)。各高校自行组织校赛活动,自主决定比赛环节和评选方式。各校须在7月20日前完成校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

3.项目培训(7-8月)。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往届全国大赛专家和创业导师对高校推荐项目开展参赛培训,重点加强优秀项目的参赛服务和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国赛竞争力。项目培训由各高校自愿报名并推荐项目参加,有关具体事项将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及时发布。

4.全省决赛(8-9月)。全省决赛计划分三轮进行,具体时间及评审规则、评分标准届时将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发布。

十、奖项设置

大赛分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五个赛道进行评奖,共设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180个。设优秀组织奖3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40名(具体评选原则见附件2)。上述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将由省教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十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今年的大赛活动要实现高校全覆盖。各高校要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纳入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方案,作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并明确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务、就业、科研、学工、研究生、团委、校友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校内竞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省赛活动。要设立大赛专项经费,努力为师生参赛和校赛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提高项目质量。各高校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特别是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注重加强对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有针对性地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为参赛项目提供专业辅导,积极选派优秀项目团队参加组委会的项目培训,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赛事活动,校赛评选结果、省赛推荐项目均要通过多种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以确保竞赛的公平与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各高校要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校两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加大激励力度,形成配套制度。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还将进一步采取以下竞赛激励措施: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职院校相关重点项目遴选和绩效考评、高校“双一流”项目遴选和经费分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符合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3.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4.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5.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四)做好沟通协调。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与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高校负责教师工作QQ群(161661268),并向大赛组委会积极推荐创新创业指导专家。为保障大赛的顺利实施,请各高校于4月27日前将本校大赛领导小组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信息(附件3)、专家推荐表(附件4)以及校级大赛实施方案,请于8月3日前将省赛推荐项目名单以及校赛组织文件、工作总结、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政策配套落实情况、相关新闻、照片、视频等支撑证明材料,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十二、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彭召娣、贺阳,赛事咨询电话:0731-82816678、88966997,工作QQ群:161661268,邮箱:2488618043@qq.com。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大赛新闻发布联系人:章小波,电话:0731-82816655,邮箱:252416904@qq.com。

投诉举报联系人:王彬,电话:0731-82816668。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巩德亮,电话:0731-84720854。

 

附件:1.“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评选原则

      3.“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联系人回执单

      4.“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

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蒋昌忠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

葛建中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

肖百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卓  群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熊  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郭秀宏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周光明  省就业服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谢  立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其萍  省农业委员会巡视员

刘跃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黎仁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仇  怡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

曾力勤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曹四成  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

符巨波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处副调研员

夏俊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处长

张  燮  省财政厅科教处处长

徐厌平  省就业服务局就业处处长

张东风  省环境保护厅宣教中心主任

曾鸽旗  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调研员

文家华  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运用处调研员

谭小军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法规处处长

王虹彬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学校部部长

秘书长:

曹  敏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附件2

 

“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评选原则

(主赛道)

 

一、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采用各项分值相加,计算最后结果排名评出。
















































类 别



评 分 细 则



分值



重视程度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校赛组织工作委员会及相关组织机构,并及时将校赛组委会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信息、专家推荐表、校级竞赛实施方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5分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确保竞赛需要(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分



符合竞赛宗旨,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竞赛规章、制度、奖励措施、配套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竞赛工作机制。



10分



推进情况



正式举办与全省竞赛接轨的校级初赛(须按要求将本校大赛组织文件、工作总结、相关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至大赛秘书处)。



10分



按要求及时报名参赛。报名参赛人数÷在校生人数少于2%不得分,等于2%得12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一分,总分不超过20分。



20分



作品质量和数量。进入省赛的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件加5分,二等奖每件加3分,三等奖每件加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20分



赛事相关


活  动



积极选派项目参加国家和省级大赛相关活动(4分),派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大赛相关工作会议或推进会(4分)、师资培训(4分)、颁奖典礼总结交流会等活动(4分),及时报送本校省赛成果展展板(4分)。



20分



新闻宣传



在新闻媒体、学校网站、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有相关赛事的宣传新闻(5分,须按要求将新闻网页截图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竞赛活动(5分)。



10分



其他需加分的情况



报名参加初创组项目每5个加1分,成长组项目每3个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5分


注:所有资料报送须在大赛工作要求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报送。

 

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条件

1.实际指导学生创业团队项目,承担主要指导职责且为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创业团队项目获得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

3.热爱教书育人工作,师德高尚,无品行学术不端行为,经公示无异议。

注:同一教师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获得一等奖,不再重复奖励。

 

 

 


附件3

 

“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

选拔赛联系人回执单

 

 

学校名称:                 (盖章)      牵头处室 :                  

 





















































姓  名



性别



部门(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QQ



领导小组名  单



 



 



 



 



 



 



 



 



 



 



 



 



 



 



 



 



 



 



牵头处室


负 责 人



 



 



 



 



 



 



经 办 人



 



 



 



 



 



 


 


附件4

“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专家推荐表

 

推荐高校: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专家简介



1



 



 



 



 



 



2



 



 



 



 



 



3



 



 



 



 



 


注:1、推荐专家的主要工作是为大赛提供咨询指导或评审评议等服务。

2、推荐专家应熟悉国家和省市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组织原则性强,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备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特别是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应坚持高校教师回避原则,不能推荐高校在职教师;尽量推荐校外科学家、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专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4、已经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及湖南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的成员请勿重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