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毕指〔2017〕 86号
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于11月27日-12月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协办: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
参加中级培训者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1年。
三、培训内容
高校职业辅导体系建设、职业辅导理论、职业咨询与辅导实务、职业测评应用、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学生创业教育等。完成规定学习课时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我中心颁发证书。
四、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8日-12月1日(27日14:30-20:30报到)
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培训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0731-89954800,联系人:彭老师15200351298。)
五、其他事项
1. 本期培训针对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不收取培训费,每校限1人。相关费用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
2. 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请提交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背面写学校、姓名)。
3. 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px@hunbys.com。联系人:宋老师(0731-88709516,13808422283)。本期培训班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附件:1. 课程表
2.报名表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课程表
日 期 |
课 程 内 容 |
讲师 |
|
11月28日 |
09:00-09:30 |
开班仪式 |
|
09:40-12:00 |
高校职业辅导体系建设 |
兰州大学副研究员
石兆俊 |
|
14:00-17:30 |
大学生职业辅导理论 |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
乔志宏 |
|
11月29日 |
08:30-12:00 |
大学生职业辅导理论 |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
乔志宏 |
14:00-17:30 |
职业咨询与辅导实务 |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
乔志宏 |
|
11月30日 |
08:30-12:00 |
职业测评应用 |
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
庄明科 |
14:00-17:30 |
就业指导课程教学 (职业规划部分) |
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
庄明科 |
|
12月1日 |
08:30-12:00 |
就业指导课程教学 (就业指导部分) |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蒋建荣 |
14:00-17:30 |
大学生创业教育 |
北京神州泰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吴 斌 |
附件2
报 名 表
培训班次 |
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 (2017年11月,湖南长沙) |
|||||||
单位名称 (发票抬头) |
|
|||||||
发票详细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等) |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性别 |
|
|||
民 族 |
|
专业 |
|
学历 |
|
|||
职务、职称 |
|
从事就业工作 年限 |
年 |
|||||
电 话 |
|
传真 |
|
手机 |
|
|||
|
|
|||||||
住 宿 |
○一人单住 ○两人合住 |
用 餐 |
清真:○是 ○否 |
|||||
备 注: |
||||||||
此表为考核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填写。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此表一式一份,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