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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来源:本网原创
  

转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

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教毕指函〔2016〕35 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省高校须完成最低5325份问卷调查,其中包括研究生样本308份,本科生样本2548份及专科生样本2469份。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毕业生网上填写调查问卷,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完成情况报我中心备案。

本次调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5月18日前报我中心。

 

联系人:田园

电话:0731-82816677

邮箱:282593346@qq.com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

 

 

 

 

教毕指函〔2016〕35 号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准确把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在了解需求、调查毕业去向及就业意向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大学生就业问卷调查工作由我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有效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2.认真组织高校实施调查。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尽快组织辖区内有关高等学校按规定抽取毕业生样本,由学校组织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实名登陆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填写《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网址为http://dc.ncss.cn/answer/qj55ag)。

三、工作安排

1.调查样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应调查毕业生最低样本数,从不同类型高校随机抽取产生。为保证样本量,各省区市可根据本省情况,适当扩大样本数。

2.调查方式。由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定本省调查学校及每校样本数,并要求学校按毕业生学历层次、规模及专业学科分布,分层分类随机抽取毕业生作为调查样本,上网填写问卷。

3.调查时点。6月1日至6月15日,各有关高校组织样本学生上网填写电子版调查问卷。6月20日起,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联 系 人: 朱 弘  孙长缨

联系电话:010-82335363、82335638

传    真:010-82335363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6日

 

 

 

 

 

附件2:参与高校名单

 

学校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中南大学

80

300

 

湖南大学

70

280

 

湖南师范大学

60

260

 

长沙理工大学

60

530

 

湖南农业大学

20

450

 

湘潭大学

40

56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

560

 

南华大学

40

500

 

吉首大学

30

400

 

湖南交通职院

 

 

260

长沙民政职院

 

 

280

湖南工艺美术职院

 

 

190

长沙航空职院

 

 

220

湖南铁路科技职院

 

 

220

湖南化工职院

 

 

190

湖南铁道职院

 

 

270

湖南信息职院

 

 

230

湖南商务职院

 

 

210

湖南机电职院

 

 

210

湖南工程职院

 

 

260

张家界航空职院

 

 

180

湖南石油化工职院

 

 

100

 

其他高校自愿组织学生填报。

 

 

附件3:参与调查院校联系人方式

省份

学校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QQ号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