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3]21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离校未就业普通
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30号)要求,现就我省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做好毕业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是开展针对性就业促进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将对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发挥重要作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各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将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前后信息衔接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衔接顺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将把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做为各地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高校就业工作考核内容。
二、确立机制,加强管理。高校要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统一填写入《湖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表》(附件1),并于每年8月10日前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学生处在每年9月30日前将《湖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表》提供给省人社厅。省人社厅根据接收信息,统筹提出就业服务指导意见和总体方案,并按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分别提供给相应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州人社局),各市州人社局将省人社厅提供的本地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于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统一上报省人社厅。次年1月15日前,各市州要将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集中反馈给当地同级教育部门。省人社厅于次年1月31日前将信息情况集中反馈给省教育厅学生处。
三、落实责任、追踪服务。各市州人社局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就业促进和就业援助任务明确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并做好督促与指导;各级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要求做好基础信息登记;跟踪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于回当地求职就业的,摸清其求职需求及公共就业服务需求,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政策、提供针对性就业促进服务,努力促进其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对于未回当地就业的,掌握其就业状况并宣讲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对其中属于纯农户家庭和城镇特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做好一对一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实现动态清零。
四、保证质量、做好保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各普通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收集工作,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内容完整。同时要切实提高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
联 系 人:范俐 尹丹
联系电话:0731-84900026、84900082
传 真:0731-84900085
省教育厅学生处
联 系 人:周军 谷利民
联系电话:0731- 84714915(兼传真)、84715492
附件:1、《湖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表》
2、填报说明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13日
附件2:
填报说明
1、姓名需与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一致。
2、性别需与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一致。可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或手工填写:“女性”或“男性”。
3、民族需与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一致。手工填写是请填写全称,例:“汉族”请不要简写为“汉”。
4、公民身份证号码需与个人居民身份证一致。应使用新一代18位码公民身份证号码。
5、毕业学校填写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请填写全称。
6、毕业日期指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的发放日期,包括年、月、日,表示方式为YYYYMMDD,例:“20120630”。
7、学历填写最高学历,具体为:1.博士、2.硕士、3.本科、4.专科。从下拉菜单选择填写或手工填写时请填写序号。
8、所学专业指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和专业,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的内容为准,请填写全称。
9、专业类型填写:1.文科、2.理工科。从下拉菜单选择填写或手工填写时请填写序号。
10、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指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址,请填写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分类参照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1、户口性质需与个人居民身份证一致。可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属于“纯农户家庭”的请同时选择标注“纯农户家庭”。填写纯农户家庭的情况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为农村户籍。其父母均为农村户籍,主要生活来源为务农收入。
12、家庭住址、电子邮箱、邮编、手机号码请如实填写。
13、家长姓名、联系人电话请填写学生家长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14、困难状况包括:1.零就业家庭 2.家庭经济困难(以符合低保条件为标准) 3.残疾 4.不属于困难情况。请从以上选项中选择,如果符合多项选择,则将多项序号依次填写。
15、就业地意向包括:1.准备到外地就业 2.准备在本地就业 3.不确定。请从下拉菜单选择填写或手工填写以上选项序号。
16、就业意向包括:1.准备考公务员 2.准备考事业单位 3.准备到企业就业 4.准备创业 5.准备参加基层项目 6.准备应征入伍 7.准备升学 8.准备出国 9.自愿暂时不就业 A.其他。请从以上选项中选择,并将其序号填入表中。如果有多项,则将多项的序号依次填入。
附件1: | |||||||||||||||||||||
届湖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表 | |||||||||||||||||||||
期别: 年 月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毕业院校 | 毕业日期 | 学历 | 所学专业 | 专业类型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户口 性质 |
家庭住址 | 电子邮箱 | 邮编 | 手机号码 | 家长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困难状况 | 就业地意向 | 就业 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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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农户家庭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填报人员: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