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首先祝贺你顺利通过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院的要求办理了确认录取专业等有关手续。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湘教考[2011]24号)的安排,我院将于5月19-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工作。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审核通过后,录取通知书, 将于
通知书23日发出后,请考生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录取期间电话的通畅,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接收。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