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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根据规定分别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团总支、分工会、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3.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专业设置、改造、开发、申报工作。负责教研室和课程建设、管理与改革。

5.负责开展本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6.负责本系日常教学和实习实训管理、检查,开展课程评价与考核,负责课程的考务与成绩管理。

7.负责本院学风建设,负责学生管理、考核和“奖、助、贷、补、减”工作。

8.落实上级培训计划,负责师资队伍建设。

9.协助做好学院招生、就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10.负责本院实训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毕业设计抽查和专业技能抽考培训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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