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郴州市委
郴州市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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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团联〔2012〕22号
关于在全市学校共青团组织中
开展“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
湘南学院团委,各市直学校团委,各团县市区委:
为正确引领青年思想,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弘扬扶弱助残的优良道德风尚,构建和谐郴州、文明郴州、幸福郴州,共青团郴州市委、郴州市残联、郴州市教育局于2011年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学开展“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郴团联〔2011〕19号文件),为进一步推进共青团助残工作,扩大活动参与和覆盖面,现下发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湘南学院团委、市直学校及各县市区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职中、高中、初中),以团支部为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士,积极构建学校助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1、结对子
团市委、团县市区委分别对应加强与残联、教育局的协调、衔接,对应学校团支部(班级)数,挑选贫困残疾人士进行一对一结对。结对的残疾人士作为学校帮扶的对象长期固定下来,毕业的班级调整为新生班级延续结对,形成学校团支部帮扶的长效机制。
2、广宣传
学校通过宣传期刊、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横幅标语、海报等各种媒体,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电脑网络资源,抓住社会上宣传人道主义、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如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事迹,残疾人在政府和社会关怀下创业起家的历程,全球残疾人先进典型推介等),以及政府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积极政策和有力措施,在校园里进行公益宣传,积极帮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理解、关爱残疾人,大力弘扬扶弱助残的优良道德风尚,学习残疾人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的拼搏精神,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3、走家庭
积极开展团支部、团小组活动,以每月定期、每周不定期的形式,组织团员青年走进残疾人家庭,为他们做家务、打扫卫生、清洗衣物、聊天交流、帮助康复、家教辅导、外出联谊、赠送慰问品等,力所能及地进行现场排忧解难,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4、进支部
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活动,把帮扶的残疾人士请进校园、请入班级团支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地开展“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一助一送温暖”、“我与残疾伙伴同成长”、“自强自立座谈会”等助残主题活动。一方面通过残疾群体自述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先进事迹,相互勉励实现自我价值,弘扬身残志坚的精神,使他们以更加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寻找人生光明路,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另一方面引导团员青年在帮助残疾人的过程中,培育奉献意识,进行自我教育。
5、入社会
以校团委、班级团支部、团小组的活动形式,组织帮扶的残疾人士到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公园景点、标志性建筑工程、街道、农村等地参观,让他们亲身感受郴州的变化,享受公共文化建设的服务,丰富残疾人文化求知生活,激发他们爱心奉献和爱国创业的热情;衔接呼吁帮扶对象所在的地域、单位、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帮扶残疾人,解决其生活所需困难,帮助其快乐生活,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积极参与公共文化生活。
6、树典型
以开展“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及时报道,校园黑板报、期刊、宣传栏专题报道和开展宣传稿、手抄报评比等形式,积极发掘扶残助残先进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与团员青年的动人事迹,在学校、县市区、全市树立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并及时总结上报相关信息和图片资料,定期进行总结表彰,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不断地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尊敬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热潮。
三、活动要求
1、意义重大、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该项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要把“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以及团市委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的“爱祖国、爱家乡、爱共青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从正确引领团员青年思想的高度,积极宣传开展助残活动;要在全市所有学校的每一个团支部开展起来,力求面的突破,覆盖全体学校团员;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都来为残疾人士献爱心、尽力量,营造理解、尊重、爱护、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为构建和谐郴州贡献青春力量。
2、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助残活动开展要规范有序,可举团旗、唱团歌、戴团徽,外出活动注意安全,必须听从指挥,切不可脱离队伍私自行动。参与行动的团员青年,必须语言礼貌、行为得体、真诚热情,充分展示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活动设计要因地因时制宜,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各地、各校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形成特色和经验予以推广。活动要落在实处,多做好事、实事,力求扎实有效,具感染力、震撼力。通过助残行动,切实规范团的活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的吸引力、凝聚力。
3、纳入重点、督促落实。“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作为重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安排。湘南学院、各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成活动组委会,联合下发文件,并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加到行动中去,并定期对该项活动督促落实、总结表彰,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各校要积极建立志愿者服务鉴定单,将助残行动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毕业时进入个人成长档案;优秀志愿者服务团体和个人纳入五四表彰活动中去,并作为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优秀团干(团员)评选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请湘南学院团委,市直学校团委,各团县市区委在11月1日前开展启动仪式,全面部署活动,所有学校的每一个团支部结对一名残疾人士,并上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到团市委学少部。
附件:郴州市学校“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 郴州市学生联合会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