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郴职院工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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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先进分工会”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21年度,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的精心指导下,学院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精诚团结,爱岗敬业,努力拼搏,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湖南省总工会文件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章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学院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21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评选2021年度先进分工会 3个;评选2021年度优秀工会干部5名,评选范围为各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评选2021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20名,评选范围为全院工会会员,各分工会推荐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分工会能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以人为本,依法开展工作;能围绕学院中心,献计献策,凝心聚力谋发展;能够积极完成学院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开拓创新,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特色、有成效;分工会干部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在群众中有威信、有凝聚力。
2、积极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活动丰富,教职工参与面广,富有成效。
3、重视工会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宣传教育,及时报送工会工作信息。
4、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二)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胜任和完成所担任的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群众信任度高。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广泛拥护和称赞。
4、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工会以及分工会的文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5、从事工会专(兼)职工作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工会的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献计献策,成绩显著。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一)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要把那些政治信念坚定、工作业绩明显,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群众认可程度高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推荐为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分工会采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并结合分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根据其分工会工作成绩考核评选。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提名推荐(会员人数的5%),报所在党总支同意后,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评选决定。
四、评选时间和材料要求
1、2022年3月28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2、请各分工会于3月25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1)《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200字左右);(工会综合考核后,另行通知)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200字左右)。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