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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提高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职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38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 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特此通知,请各院系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完成相关工作。

一、毕业设计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0年11月

各院系制定2021届毕业设计工作方案,完成指导老师的安排(含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安排)往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底之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毕业申请,过期不候。学院初步确定2021届毕业生名册并上传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2020年12月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设计选题,指导老师进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完成指导学生数据的管理,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的下达,教研室审核后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上传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学生开始收集资料,起草毕业设计框架或者提纲报指导老师审核。

2021年1月-2021年2月

学生起草毕业设计正文,指导老师完成第一次指导并上传第一次指导记录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2021年3月

学生按照指导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毕业设计作品,指导老师按照学院毕业设计成果模板和格式要求(2021版)完成第二次指导并上传指导记录。学校组织各院系开展毕业设计第一次全面检查并上传相关的资料到指定的空间。

2021年4月

学生按照指导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第二次修改毕业设计作品。指导老师按照学院毕业设计手册(2021版)完成第三次指导并上传指导记录。学校组织各院系开展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并上传相关的资料到指定的空间。。

2021年5月

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照毕业设计手册的要求修改作品并定稿,完成答辩。按照省教育厅毕业设计抽查的要求,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上传毕业设计成果相关的资料。5月底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一次普查和确定申报结业生的名单。

2021年6月

根据第一次普查存在的问题各院系安排人员完成第一次普查的整改,6月底组织进行第二次普查。

2021年7月

根据第二次普查存在的问题各院系安排人员完成第二次普查的整改,7月中旬上报抽查数据到省厅,准备抽查。

目前,学校2021届毕业生初步名单已上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教师和学生登陆账号见通知打包文件,往届结业申请毕业的学生账号待审核后再统一下发。

二、毕业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1、在省厅新的文件没有下达之前,先按照去年的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2、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设计作品),指导老师要严格按照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成果模板和格式要求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成果。

3、在2021年5月份之前,各院、系只要求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作品,上传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老师的指导记录和毕业设计作品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等2021年省厅新的要求出来以后再做调整。

4、在2021届毕业设计成果中,杜绝出现往届毕业设计雷同作品。严禁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毕业设计,严禁在毕业设计作品的正文中出现“绪论”“章、节”等字眼。

5、各专业可以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先行编写各专业毕业设计成果模板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备案,否则,要严格按照学院的总体要求执行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省厅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追究指导老师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6、2021届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注重过程管理,请各院系重视日常过程管理工作,相关资料需上传到院系网站毕业设计专栏中。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2021

07/11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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