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师20号前上交以下证书: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需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评员证等其他双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服务社会的相关材料和证书。
来源:工业自动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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