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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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职业院校、成人高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有关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的办学方针,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职业院校在发展定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思想道德教育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职业院校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原则
1、研究项目应围绕湖南省职业院校当前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和教学改革重点、难点,积极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先进成果,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指导性。
2、研究项目应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能促进学校根据市场、产业发展的需求更新教学理念、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思路、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研究项目负责人应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专业负责人或教学骨干为主,应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再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重点
1、职业院校发展定位研究:主要研究职业院校如何对接产业、面向市场,明确自身发展目标、服务面向和发展路径等相关问题。
2、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理念与模式研究:主要解决学校如何科学地进行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体系,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主要解决学校与企业如何在教学、生产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和研究,如何共同培养人才、建立顶岗实习机制、进行师资培养和交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4、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研究:主要解决如何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如何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应用技术的推广和研究,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以职业岗位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主要解决如何将职业能力岗位知识、技能、职业综合素质的需求融合到职业院校课程教学中,进行课程内容改革及体系重构。
6、职业院校公共文化课程建设研究:主要研究职业院校公共文化课程体系的建设如何有利于促进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如何有利于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7、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研究:主要研究如何建设有职业特色和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如何增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特色性。
各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可参考《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2)确定研究内容,也可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选题,鼓励不同学校同类学科专业共同研究带有共同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申报方式和名额: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中职部以市州为单位,学校可以单独或联合向市州教育局申报,市州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按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各市州限报项目名额见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按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每校限报2个研究项目,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可申报3个研究项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可申报4个研究项目。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各市州、各高校应在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刘婕,汪忠明,联系电话:0731-4714893,4714937。
2、申报材料:申报者填写《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3)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申报单位需填写《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相关事项
1、本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评审和验收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本次立项项目按照中、高职分别列重点项目30项与一般项目70项,经专家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全局性和重大实践影响力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
3、项目研究时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4、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英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我厅已另行单独开展立项研究工作,本项目不再资助高职公共英语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5、本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至少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资助研究。
6、各市州、高校要广泛发动宣传,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申报。
7、我厅不受理任何形式的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1、2009年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
配表
2、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3、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0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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