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系设置 > 财政经济学院 > 就业创业 > 政策法规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工作

1、就业数据统计上报人员专项培训

时间: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3点00分

地点:办公楼101室

2、就业数据核查

各院系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报送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25日(数据统计时间仍截止到8月31日),国库和省库同步更新,并保持数据一致性。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2、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3、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将严格执行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做到“零容忍”。同时启动相关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校通报。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8年9月18日

 


2018

09/18

来源:本站 

【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