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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31 来源:科研设备处
郴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协会
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草案)
 
     一、会议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与重要指示。
     2.研究决定本会的重要工作或重要活动。
     3.其他需要提交会长会议讨论的问题。
     会议议题由秘书长提出,经会长审定。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
     会议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的副会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正、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
     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分别为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
     四、会议承办
     由秘书处承办,并负责做好会议的通知和记录工作。
     五、会议考勤
     按规定应参加会议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会长或主持会议的副会长请假,连续请假超过三次的,视为不能履行副会长职责,应自动辞去副会长职务,并向下次理事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