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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培育优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我厅对2012年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适应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发展需要不断满足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湖南 “三高四新”发展战略,特修订本办法

二、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项目类别分为哪几类?

教改项目是面向高校教育工作者组织申报的研究与改革项目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三类。

1.一般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重点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专题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培养人才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申请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育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如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

四、项目立项后需变更主持人或团队成员该如何办理?

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健康及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正常继续参与完成研究工作或者根据需要变更团队成员的,需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主持人、成员发生变更的,新更换的主持人应满足本办法基本规定经全体团队成员签字同意后,由项目所在学校以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项目主持人变更的缘由和变更具体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对项目做撤项处理:

1.项目批准后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未按本办法要求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项目名称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六、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哪些?

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①论文著作类:公开出版的教改论文、著作等②教材报告类: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③音像软件类:教学视频、教学资源库、教学软件等④其它应用类: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文件、教学(实习)大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案例集等。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公开发表(出版)时须标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教改项目其它成果和附件包括: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附光盘等电子版本材料和使用情况证明;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七、项目结题应具备哪些条件?

1.项目按申报计划完成了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2.项目主持人及成员正式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著作)等项目成果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八、教改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哪几类?

教改项目验收结论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暂缓通过、不予通过其中暂缓通过结题的项目,应立即进行整改须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结题,不予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项目到期未结题的如有特殊情况可经申请延期一年结题,一年后仍未结题的(含暂缓通过)撤销立项资格。

九、有哪些情况项目验收将不予通过?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2.未按计划完成研究或改革内容

3.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材料造假

4.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

5.有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其他情况的。

十、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各高校项目完成质量有哪些激励措施?

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项目完成质量给予适当奖励或惩处。对项目总体质量完成高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项目所在单位可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项目成果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对结题率低、项目总体质量完成不高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

十一、《管理办法》对项目研究周期的具体规定

项目主持人(课题组)应在申报项目时确立项目的研究周期本科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专科、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但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项目研究时间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名单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