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请以部门为单位收集本部门教师2010年度及2011年上半年的科研成果原件,并附电子统计表(见附件1、2)和纸质统计表各一份(盖部门公章),于2011年3月18日前送交科研处,请各部门及时上交材料,便于创示范院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及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开展。(邮箱:czzykyc@163.com)
注:今年的统计分三个类别(论文、教材及专著、获奖),具体统计信息见附件1的三个工作表,请各部门的统计负责人一定按照模板要求将2010年、2011年上半年的数据分开进行汇总。
因时间紧迫,增加了大家的工作量,还请谅解及配合。谢谢!
科研处
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