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监督与管理,学院按规定进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凡研究时间过半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在2009年1月5日前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交科研设备处。中期检查报告格式可从科研设备处网页“文件下载”中下载。
200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