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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芙蓉计划”—湖南省文化领军人才、文化青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产教研合作中心

各二级学院、部,全体教职工:

根据工作安排,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南省文化领军人才、文化青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我校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担负新的文化使命,立足推动我省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发挥示范效应,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坚持选育结合、强化储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竞争优势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文化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2023年“芙蓉计划”——湖南省文化领军人才、文化青年人才分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国际传播等界别,经营管理、专门技术、新媒体等申报人才纳入相应界别。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一线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1.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科院()、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机构、党报党刊党台党网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性期刊及所属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研究、媒体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出版物印剧、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版权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青少年官、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公司、电影院、院线公司),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教学研究、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经营管理、专门技术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5.国际传播界。主要包括在讲好中国故事、湖南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湖南声音,对外宣介中国、湖南,拓展对外传播事业、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国际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人选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省内工作1年以上且在聘。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文化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国际传播、文化传承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831,1968831日之后出生)

5.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

()文化青年人才

1.坚持正有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831,1983831日之后出生).

5.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

四、推荐办法

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择优评选。拟选拔文化领军人才、文化青年人才共60名。

各市州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属地相关单位(含高校)进行推荐;省直有关单位、驻长本科高校及其他有关单位组织本级及下属单位进行推荐。各地各单位应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内部公示、组织专家评议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同时,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就人选政治表现、学风艺德、廉政情况等按程序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单位研究提出人选,并组织填报推荐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落实省级人才计划查重机制,避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芙蓉计划人才项目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已入选较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不得逆向申报较低层次人才计划项目。

五、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均需提供填写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

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推荐表(1份)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另单独准备4份推荐表、4份人选简要情况表、1份推荐报告、1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

4.获得省级以上资助奖励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字)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鉴定(无单位人选由归口推荐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922日下午3: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201室。

文化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选拔—— 人选信息汇总表、简要情况表、人选推荐表.zip

 

 

产教研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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