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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2022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通知

2022年上半年项目集中结题受理工作现已启动,请如期开展且研究期满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含校级项目、省科学研究项目、省规划课题、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相关表格、材料提交等具体事项详见《科研项目结题受理指南》及附件,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30日中午12:00前。

2020年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交由科研处组织结题,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校级项目由各院、部组织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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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2022516

科研项目结题受理指南

一、完整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材料;立项文件、申报书、开题报告(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为论文的,还需提交论文查重报告。

论文、著作等成果材料具体包括:发表的论文复印、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

二、提交材料数量:结题均须提交一式五套纸质材料(用于评审,不装订),市社科规划课题提交一式三套纸质材料(装订)。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包含所有成果扫描在内的电子档(所有发表成果电子档须为原件扫描或知网等下载的发表文章),发送邮箱czzykyckt@126.com,文件包以“结题(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三、结题成果注意事项:

1、所有决策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研究成果须标明所申报项目研究成果字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

2、论文、著作未正式刊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同时论文需知网、万方、龙源等数据库可查。

3、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是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