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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各院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我校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且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严谨科学态度,学风端正,学术诚信,具有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优秀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1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2.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优先推荐无主持过同类型项目的申报者。

二、项目要求

1.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数额

我校可申报6个一般项目,1个优秀青年项目。

四、项目申报

(一)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2021101312:00将申请书(1份)和活页(5份)纸质版统一报送201室,电子版发邮箱(czzykyckt@126.com)。

(二)形式审查、推荐评审、公示(1014-1022日)

(三)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提交(1025日中午12:00点前)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科研处进行推荐后,负责人从系统打印2份申报书(A3中缝装订)交201室。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doc《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湘教通〔2021〕251号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docx                                                          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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