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我校只能申报一般项目。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9年1月1日止)。
2.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优先推荐无主持过同类型项目的申报者。
二、项目要求
1.基础研究。重点围绕省“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重点围绕有色金属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矿物宝石产业、新材料及大数据产业,以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慢病及地方病防治、南岭特色文化和特色药用植物、师范教育、大湾区产业转移等问题开展研究。 扶贫项目选题应与市委政研室和市政府扶贫办对接,围绕后扶贫时代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
3.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项目数额
我校可申报7个一般项目。
四、项目申报
(一)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2019年10月28日17:20下班前将申请书(1份)和活页(1份)纸质版统一报送201室,电子版发邮箱(czzykyckt@126.com)。
(二)评审推荐(10月29日)
(三)网上申报(10月30日中午12:00点前)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科研处下午进行推荐后,负责人从系统打印2份申报书(A3中缝装订)交201室。
科技与产业开发处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一般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