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郴科发〔2017〕13号文件《关于申报郴州市2017年科技计划的通知》要求,请各系部组织本系部专兼职老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根据市科技局的要求,我院教师只能按申报指南中的以下条例申报项目:
(1)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我市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大专院校开展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与基础研究科)。
2、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正在实施或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项目。
4、5月22-5月25由科研处对上报的项目进程初审后,组织负责人到网上填报。
5、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看附件1-4。
科研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