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期学术交流工作计划收集通知(截止时间9月30日)
各教学系部:
请将2016年下期学术交流活动计划 (一式两份并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30日前送交科研处。学术交流计划表格请统一使用附件1内的模板。
注:
1、主讲人应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组织系部必须在讲座举办前一周将校外主讲人的学历、职称复印件及讲稿的电子档送交科研处。
2、在讲座结束后的一周内送交讲座总结材料(电子档)及讲座报道(电子档并附讲座现场照片)到科研处。
3、主讲专家一年内只能主讲一次。
4、计划内的主讲人、主讲内容、主讲时间不能标写待定。
邮箱:czzykyc@163.com
科研设备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