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湘社评〔2015〕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集中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相关系部组织本系专兼职教师进行申报。
一、申报限额
我院申报限额为2个。
二、参评成果类型(2010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社会科学成果)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2.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3.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应用采纳的调研报告。
不属于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概览、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上交
1、采用网上申报。由学术委员会审核材料后再通知负责人自行网上申报。
2、6月10日前送交纸质材料到科研处:
(1)鉴定申请表(1份);
(2)根据自己上报的成果类型选择一项材料递交:
A著作原件,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著作类),反响证明材料;
B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论文类)、反响证明材料;
C调研报告复印件及反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1份);
3、6月10日前送交申请表和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czzykyc@163.com)。
注:具体相关要求请参看附件。
科研设备处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