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科学技术局、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参看附件1)的老师于2014年4月27日前审批表(一式四份)、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以及取得的成就证明材料送交科研处,我院推荐指标为1个。
注:因科研处也是今天才收到的通知,所以时间紧急还请各位老师谅解。
科研设备处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审批表及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