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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3月7日截止)

发布时间:2014-03-04 来源:科研设备处
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转发教育部思政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1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努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发展,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在2014年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984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上报材料与时间
1、每项成果申报均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稿(见附件1);
2、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请将以上所要求材料于2014年3月7日送交科研处,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科研处邮箱:czzykyc@163.com
                                                   科研处
                                                 2014.3.4
 
注:因为科研处于2014年3月4日才收到此申报文件,时间紧急,还请大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