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请将2013年下期学术交流活动计划 (一式两份并加盖部门公章,确定计划模板内的各项内容)于9月18日前送交科研处。学术交流计划表格请统一使用附件所提供的模板。
注:
1、主讲人应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组织系部必须在讲座举办前一周将主讲人的学历、职称复印件及讲稿的电子档送交科研处。
2、在讲座结束后的一周内送交讲座总结材料(电子档)及讲座报道(电子档并附讲座现场照片)到科研处。
邮箱:czzykyc@163.com
科研设备处
2013年9月5日